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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证公告〔2023〕7号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决策部署,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安排,北京证券交易所根据《证券法》《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》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、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,修订了《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》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》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》等业务规则(详见附件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有关意见请于2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反馈。
邮箱地址:ruleadvice@sleephypnopill.com
邮寄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金阳大厦南门北京证券交易所法律事务部(邮政编码:100033)
附件:1.《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
2.《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修订说明
3.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
4.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修订说明
5.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
6.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(征求意见稿)》修订说明
北京证券交易所
2023年2月1日